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必須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方可開工建設。
具體程序如下:
一、 建設單位到溧水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招標辦窗口領取申請表,并登陸網址http://58.213.147.228/JSfront/Login.aspx注冊用戶并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有關資料。
二、 建設單位持加蓋本單位及法人代表印鑒的申請表和以下證明材料到溧水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招標辦窗口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國土局辦理)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辦理)
3、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
4、中標通知書或者直接發包通知書,(招標辦辦理)
5、監理中標通知或直接發包通知書、監理合同(招標辦辦理)
6、質量監督通知書(質監站辦理)
7、安全監督備案證(安監站辦理)
8、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建設局審圖辦公室辦理),如不需要圖審的請提供施工圖紙。
9、開工前的資金保函或證明(工期一年內的資金到位不少于合同價的50%,超過一年的不少于合同價的30%)
10、立項批文
11、建筑工程防雷裝置設計核準書(氣象局辦理)
12、招標控制價備查單或竣工結算書備案收件單(已開工項目提供)
1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文件
以上資料請提供原件核實,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留存,另資金證明需提供原件留存。
三、 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開工條件及法定形式即可受理發證。
注: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或同時,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手續。
聯系人: 周吉
聯系電話:57201253
地址:溧水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招標辦窗口